7月7日至9日,我市放射源专项联合检查行动小组,对全市的放射源进行了清查。
为加强对放射源的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市环保局、公安局成立了放射源专项联合检查行动小组。在清查行动中,联合检查小组共清查放射源51枚,非密封源单位3家,并发现有些涉源单位存在未领证、射线装置单位未经过审批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为此,环保部门当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按照要求督促这些涉源单位迅速办理领证、环评审批手续,同时签订了《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公安部门则按照省公安厅有关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李荣春 石全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