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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实行以奖代补措施 鼓励垃圾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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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年内顺利实现全市垃圾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100%的总体目标,宜兴市将对全市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实施以奖代补措施。

    据了解,市建设局将以各地每月进入光大电厂的实际垃圾吨数,作为以奖代补的依据,并按季向市财政部门提供清单。市财政部门则按此数据,以10元/吨的奖励补贴标准,按季度直接奖补到各地。此外,市政府还将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对年终相关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励。

    按规定,享受以奖代补的镇(园区、街道)必须由市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验收确定,且必须同时满足10个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其下属村、组要有完善的垃圾收运体系网络、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的要求,各地以常住人口3‰—5‰的比例配备专业垃圾收运和保洁队伍;按照统一、美观、协调的要求,设置比较规范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按市定标准建设配备二级垃圾转运站,并做到收运及时、日产日清;在今年8月30日前,必须关闭原有的垃圾填埋场;对行政村检查考核经常及时、台账资料齐全;农村居民对环境卫生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等。(赵辉 悦文)

责任编辑: 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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