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宜兴市财政部门获悉,2007年该市用于改善民生的支出达到2.3亿元,同比增长30%,成为历年来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一年。
据了解,2007年宜兴建立了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提高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260元,并两次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达到省内一类地区标准。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万人,帮助“4050”人员及“零就业家庭”等4700多名困难对象实现就业,企业社保扩面新增4.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以内。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受助对象达1万多人,并首次实施了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办法和中小学生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各项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闵德强)